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忠明南路一辦公大樓隱藏一東南亞大型洗錢水房,彰化縣彰化分局與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獲報後展開監控,發現有資訊背景的許姓男子(26歲、無前科)主持,並設計遠端操控方式可由第三方銷毀洗錢資料,警方不敢大意5日配合彰化縣警霹靂小組幹員攻堅,成功保全電腦內的洗錢證據,並逮捕許姓主嫌在內4男2女共6名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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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指出,專案小組5日持彰化地院搜索票到該辦公大樓處搜索,現場查扣大陸各銀行人頭帳戶U盾卡約497個、U盾啟動點擊器28台、工作手機約109支、電腦主機10台、工作手冊等相關證物外,並查扣市價超過新台幣200萬元奧迪休旅車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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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統計,許姓主嫌從今年元旦成立洗錢水房迄今,經手洗錢金額高達人民幣13億元(約54億9千萬元新台幣)該水房主要功能是協助大陸、東南亞賭博網站賭場洗錢,也提供部分詐騙、地下匯兌集團快速將贓款洗往境外,但許男落網後否認犯案,僅坦承是接受客戶委託進行境內外匯款,每筆賺取千分之1.5手續費並賺取匯差。
警方粗估許男洗錢水房以每筆抽取千分之1.5手續費,經營7個月餘獲利高達人民幣1千4百多萬元(換算約新台幣5910萬元)平均每個月光是專取抽水費用就超過新台幣800萬元。警方收網赫然發現成員清一色都是8年級大學畢業生,且沒有任何犯罪前科!許男以底薪3.2萬元招聘匯款核帳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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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加上洗錢金額抽成每人平均月薪都在5-6萬元左右,加上每天工作只需坐在辦公室電腦前操作匯款,工作相當輕鬆導致洗錢操作成員彼此都是同學朋友相互介紹,許嫌每月薪收入則超過7萬元,其餘數千萬元獲利則需上繳給水房幕後金主,警方正溯源追查贓款金流去向。警方詢問後將6人分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6人分別以5-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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