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2年檢舉員警瀆職288件,另與他人糾紛報案紀錄近6年高達1192件,檢方認為蘇女長期濫行申訴或檢舉,造成行政及司法資源浪費,徒使員警因遭行政或司法調查而疲於奔命,檢方依法起訴並向刑庭求處從重量刑,蘇寶蘭則反駁相關說法,請司法單位拿出證據,她認為檢舉別人違規違法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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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彭盛智偵辦蘇女妨害公務等案件偵結起訴,起訴書指出,經查蘇女近2年多來檢舉或申訴員警瀆職案件共達288件,另因處理其與他人糾紛向110報案紀錄近6年高逵1192件之多,只要員警未從其指揮或命令即遭其申訴或檢舉,其長期濫行申訴或檢舉,造成行政及司法資源之浪費,更徒使員警因遭行政或司法調查而疲於奔命,檢方依法起訴並求處重刑。
檢方指出,蘇女自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20日止之期間檢舉或申訴員警瀆職之案件,共達288件之多,另因處理其與他人糾紛之110報案紀錄,自2014年1月起統計起迄2020年3月20日止,更達1192件之多,且觀諸員警遭檢舉或申訴事由,大抵均以員警處理未如其意,甚或未從其指揮或命令即遭其申訴或檢舉,其長期濫行申訴或檢舉,造成行政及司法資源之浪費,更徒使員警因遭行政或司法調查而疲於奔命,所為實有不該。
蘇女長期無端尋釁民眾、公務員,已非單一、偶發事件,本案除針對忙於防疫業務之健保署及衛生局人員恣意高聲咆哮、喧嘩,甚至惡意攻訐該等業務承辦人員,實已造成該等人員恐慌,致業務停擺影響公眾權益外,更對到場處理之員警或受理提告之員警姿意妄為而以如上之輕蔑態度嘲弄、諷刺及穢語辱罵,尤在代表秩序、彰顯公共安全之派出所內為之,行徑之囂張、狂放,莫甚於此,目無法紀之至,由此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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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員警國家公權力作用之終極屏障,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顯具不容挑戰性,在行政機關公務員、員警均無任何刺激其舉動情況下,甚至僅係單純安撫其情緒時,竟遭其任意對之尋釁、諷刺、乃至辱罵之對待,期間更以申告瀆職一事相脅,對國家公權力為最嚴峻之侵害,實屬蔑視、鄙睨體制之極,對此自不得輕縱,否則不啻鼓舞仿效跟進,一旦如此,現行以群體公益為目的所建構之公權力機制及法律秩序終將瓦解致使共營之社會復淪入叢林之狀態,是請法院審酌諸此各情,其所生之危害極重,請予從重量刑。
對於檢方指控她,蘇女並不認同相關說法,並認為司法人員要依證據說話,質疑法律有禁止檢舉別人違規違法嗎?檢舉不法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她認為自己是訴求公務機關要「依法行政」。
惟對蘇女的說法,不僅檢警不認同,許多民也有意見,針對蘇女言行有網友在臉書成立920公社、阿蘭粉絲團…等社團,對蘇女褒貶不一,但相較之下卻貶抑者多,顯示蘇女言行仍難獲得大部分民眾認同,是否需改善其作法,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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