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非池中藝術網
以後在台灣,吳冠中的作品,將會越來珍貴。中國國家文物局近日發布《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鑑定標準(第二批)》,對2001年發布的《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鑑定標準》限制出境藝術家作品的名單,作出更進一步的補充。兩條標準法的架構下,被限定出境的藝術家作品共計164人。
該條法規將限制規範分為三類: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原則上不准出境、精品不准出境三類。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共11人,較2001年發布的法規多增加吳冠中,其餘10人為林風眠、高劍父、黃賓虹、王式廓、何香凝、李可染、徐悲鴻、董希文、傅抱石、潘天壽。
原則上不准出境的名單,共有25人,此次規範新增關山月、陳逸飛2人;其餘23名單為劉海粟、陳少梅、吳作人、陸儼少、林散之、趙朴初、郭沫若、黃胄、謝稚柳、溥儒、顏文梁、于右任、于照、豐子愷、齊白石、石魯、劉奎齡、張大千、沈尹默、吳湖帆、高奇峰、錢松喦、顏文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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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中,代表作不準出境者新增21人為于希甯、王朝聞、白雪石、亞明、劉旦宅、劉炳森、許麟廬、啟功、張仃、宗其香、鄭乃珖、彥涵、婁師白、黃苗子、蕭淑芳、崔子范、程十發、蔡若虹、黎雄才、潘絜茲、魏紫熙。原有170人名單,見(https://sw.sach.gov.cn/tabid/1293/InfoID/32412/Default.aspx)。
針對此次更動,根據大陸媒體雅昌網新聞報導表示,有觀點認為,此次規定對於近10年去世的藝術名家作品作限制出境,「太過謹慎」。報導中提及,大陸內部因為中國內部的藝術品市場已今非昔比,國際流通性以及國內購買力都大大提升,政策要有文化輸出的長遠眼光和世界胸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