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這樣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新北市一名女子收到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交通罰單,上方標註民眾檢舉「機車超載」而開罰300元,讓她非常無奈,因為她只是坐在後座、抱著不能戴安全帽的嬰孩,「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才能載小孩出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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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表示,她近日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原來是6月10日下午抱著嬰孩乘坐機車時,被後方民眾檢舉超載,讓她非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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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孩子有用揹巾揹著,只是被外套擋住看不見,且不知道哪裡可以購買未滿1歲孩子的安全帽,「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沒有駕照沒有車子的就只能在家裡不能出門了嗎?」
該文PO出短短7小時,就吸引1.1萬名網友按讚留言,「實在不懂檢舉什麼意思的,有車可以開誰願意騎車載小孩」、「我蘆洲也是被檢舉載小孩,我覺得檢舉這種人超沒良心。就算我有車也不可能去哪都開車好嗎」、「檢舉這個超無言,如果要有事載小孩看病??不能三貼?」
但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要生小孩前本來就要先思考好並且計畫未來,不是生完才說啊就沒駕照、沒車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我以前也是這樣載過孩子,但真心覺得非常危險!」、「沒出事就靠北檢舉人,出事就靠北家長,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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