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盤查通緝犯!慘遭「狠揍蛋蛋」怒吼:他打我懶O…忍痛蹲地等同仁支援

▲▼男子,陰莖,下體。(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基隆一名員警值勤盤查到一名通緝犯,卻遭對方狠揍下體。(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基隆報導

基隆市第四警分局中華路分駐所一名林姓員警今年3月10日值勤時,見一名李姓男子行徑可疑,便上前盤查,發現李男為通緝犯身分後,旋即要求對方蹲下。怎料,李男卻以拳頭揍毆他的下體,林員忍痛待同仁前來支援,才順利將李男帶回到案。對此,基隆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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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當時林員上前盤查,發現李男為涉犯公共危險罪、遭法院通緝的罪犯後,立即通知2名同仁趕赴現場支援,然而,同時間李男先是假意蹲下「接受盤查」,下秒卻朝林員下體出拳,林員只好忍痛,待同仁前來協助壓制,最後才順利將李男帶回警局。

林員送醫後,確認其受有陰莖挫傷、左側陰囊腫脹瘀血5公分、左側睪丸周圍血腫、龜頭瘀血1公分等傷害。經檢方偵訊後,李男遭認定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罪,依法起訴。

不過,李男偵訊時辯稱,因為當時林員壓到他的腳,想要稍微移開,卻遭林員誤認要逃跑,遂對他進行壓制,他強調,絕對沒有攻擊林員的意圖;然而,林員的同仁則證稱,當時抵達現場後,林員曾大聲吼叫「他打我懶O」。

法官調查,李男其實於2018年就已涉犯妨害公務罪,遭判刑4月確定,如今再次犯下同樣錯誤,對依法執行公務之公務員施行強暴行為,顯然未記取教訓、篾視公權力,考量李男事後當庭坦承犯行,已與林員成立調解賠償,林員也撤銷傷害罪告訴,因此,基隆地院最終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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