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表哥」捲大同經營權之爭 評論董座林郭文艷挨告...一審無罪

▲▼大同最大持股股東王光祥8/10召開記者會,會中要求經濟部長要勇於任事終結大同630之亂,並提出五大承諾,承諾在取得大同經營權後依定會擦亮大同這塊招牌。(圖/記者湯興漢攝)

▲「總統表哥」王光祥評論多項大同經營策略,遭董座林郭文艷不滿提告,北院日前判他無罪。(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的遠房表哥、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捲入大同經營權之爭,於2018年多次在媒體前,批評大同董座林郭文艷,並質疑公司處分資產,內情可能不單純,引林郭文艷不滿,提告妨害名譽,北院日前判王光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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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股東分為市場派、公司派,雙方為爭奪經營權,於近期不斷鬧上媒體,雙方更互提多起訴訟;市場派代表之一的王光祥,於前次出庭時提出自身經歷,認為評論都有依據,並表示不解為何對方一直將他抹為「中資」。

王光祥於2018年間,多次批評大同經營策略,於10月間受訪時,評論大同想賣位在仁愛路的「祖產」芙蓉大樓,「內情可能不單純」,又在之後的記者會上,放上寫有「林郭文艷荒腔走板」的背板,又於12月指大同不做好公司治理、「打假球」對股東沒有責任感可言,種種評論引林郭文艷不滿提告。

法院認為,王光祥評論大同賣芙蓉大樓,記者寫道「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僅為報導中的整理,並非王光祥所說,至於「荒腔走板」只是背板上的文字,他也沒講;而林郭文艷曾稱華映已「轉虧為盈」,之後卻無預警宣布公司重整、債務協商,王光祥對此評論是大同「打假球」,法官也認為是善意評論。

法官審酌林郭文艷的控訴,認為部分王光祥評論有據、部分是媒體所載,或並非王光祥個人所說,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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