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弒母無罪催生「司法精神病院」 最快2個月內設置!3地點曝光

▲桃園市弒母案主嫌梁崇銘前年3月到陳姓友人開設小吃店飲酒,卻在酒後打傷陳,事後被依傷害罪嫌判處拘役55天之簡易判決處刑。(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弒母案主嫌梁崇銘昨日二審改判無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國內設置司法精神病院有譜,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諶立中昨日表示,我國首間司法精神病院預計在2個月內設置,目前只等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奪,目前已選定3個有可行性的場址,分別在北部、南部、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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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梁男嗑藥後將母親頭顱從12樓拋下,昨二審認定為吸毒誘發的急性精神病症改判無罪,讓外界相當譁然,成為繼「鐵路殺警」案後再度成為焦點的精神狀況爭議判決。

籌設司法精神病院的討論進行多年,諶立中昨晚表示,已將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相關提案送到行政院,也已看好3個地點待選,都位於郊區,可能在北部、南部、東部,但應先選一個地方試辦,可能也會遇到如設置太偏遠,找不到專業醫療人力的問題,若設在都市,也可能會被鄰里抗議等。

諶立中表示,預計第一期規劃設置200至300床,待行政院討論後,才會確定司法精神病院管理由法務部或衛福部主責,但估計最快要1個月後才會拍版。

目前衛福部提案是依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諶立中表示,若屬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將安置於司法精神病院,這類病人是需要最高強度的戒護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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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中低風險,則預計在北中南的精神療養院設置司法精神病房。若屬更低暴力風險的精神疾病患者,則會安置在一般精神病院或療養院,甚至可回到社區,但一定會有相關監控措施。

諶立中說,更重要的是,分級分流方案之間有迴轉的機制,如本來在中低風險患者,可能因出現不可控的反社會行為,必須上轉到司法精神病院,或本來在司法精神病院的嚴重病人,可能因為日漸穩定,也有下轉可能。

諶立中表示,相關方案設計還有很多困難需突破,如需要投入預算、人力,也要看社會進步和文明程度,是願意花資源照顧精神病人,還是排斥病人、希望病人關到死,都是可討論的議題。醫療和法務如何合作也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