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欣辰/綜合報導
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與嘉義縣警局竹崎分局警員,今(25 日)在阿里山十字路車站稽查違反鐵路法案件,發現4名遊客於林鐵54公里處違規行走鐵路,函送交通部裁罰,並呼籲民眾切勿行走鐵路,確保火車行車與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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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導,近年來民眾為探訪阿里山鐵路沿線秘境或前往周邊景點,常冒險行走鐵路,以多林站至十字路站路段最多,為維護火車與遊客安全,林鐵及文資處與嘉義縣警察局,不定期辦理聯合稽查。
這4名遊客已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的規定;依據鐵路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將由竹崎分局函送交通部裁罰。
林鐵及文資處表示,已增設禁止行走鐵路告示牌,阿里山鐵路站務人員,也會提醒遊客走鐵道會觸法,並函請相關登山團體勿再辦理行走鐵路活動。
林鐵及文資處表示,阿里山林業鐵路每日皆有列車行駛至十字路站,歡迎民眾搭乘林鐵,以舒適、便捷、安全的方式探訪林鐵沿線幽雅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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