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交通部與警政署合作,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1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包括五大重點取締項目,像是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可罰1200到3600元。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今天(31日)也提醒,「大家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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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據交通部統計,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今年1至5月為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經分析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亦發生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肇因,為防止惡化,路口加強執法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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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說,104年至109年6月份各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104年87萬9698件、105年92萬4921件、106年105萬9530件、107年113萬2792件、108年138萬1063件、今年1至6月份77萬9110件,執法強度逐年增加,惟民眾守法觀念有待加強。
為此,內政部與交通部規劃自9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警政署表示,為宣示政府維護路口安全,已發函各縣市警察局規劃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其執法重點項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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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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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5、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警政署同時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亦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李茂生今也在臉書貼出此訊息,提醒「大家要小心了」,警政署要求9月1日至30日加強執法。
而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可罰1200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可罰1800到5400元;汽機車紅燈右轉可罰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可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