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獨派青年楊姓女子於2017年間,參與「五一行動聯盟」勞基法修惡抗議,於警方抓著她強制驅離時激烈抵抗,致女警手指當場「啪」一聲扭斷,至今仍有後遺症,檢方依傷害、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楊女;楊女於審理中與女警達成和解,對方撤回傷害告訴,並同意在不能撤銷的妨害公務部分,予楊女緩刑,北院日前判楊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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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訂25日宣判,但楊女在審理中與女警和解,北院加開一庭確認雙方狀況,女警於庭外受訪時表示,楊女事後態度和緩許多,也提出誠意和解,她認為對方已誠心認錯不願追究,和解金額部分則因雙方有保密協定,不便透漏。
楊女曾於審理中提出30萬元條件,希望能與受傷女警調解,但法院當時通話後,得知女警無和解意願後,便擇期宣判;楊女先前受訪表示,她案發時被抓住,幾位警員沒跟她說明就要帶她走,讓她本能性劇烈抵抗,過程中雖讓女警手指扭斷,但她是被動被抓住,沒有想傷害警察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