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李中岑等4人於7月間爆料「坊間出現假三倍券」,遭台南地檢署約談,事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不過,案經台南簡易庭審理,認定4人是對「振興三倍券」時事提出針貶,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內,因此判4人免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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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勞姓化妝品原料商因聽聞下游廠商談論「無梅花浮水印的三倍券」,無法分辨真假,有人建議他向距離公司最近之台灣銀行大里分行洽詢。孰料,勞男7月19日卻將上述訊息,以「小心一點我有認識的店家已收到假的了...拿到台銀請它們鑑定後證實是假的」等字句轉傳至包含王家貞、李中岑以及王家貞的李姓女助理等4人在內的LINE群組。
女助理瀏覽訊息後,未經查證即轉知王家貞,而王家貞、李中岑隨後召開記者會,王家貞稱「可是民間已經有收到『偽三倍券』,拿去換的時候不被...就是被拒收。拿到台灣銀行的時候,台灣銀行說這是偽券,偽的、假的。」李中岑則發表「我剛剛跟家貞姐說,我有一個朋友因為收到假的三倍券,他在他的門口直接貼上『即日起,本件拒收三倍券』」;會後,李中岑還向記者表示「當她要拿去銀行換錢的時候,銀行跟他說『你這張是偽三倍券』」等語。檢方認定4人行為,涉犯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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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4人坦承有上開行為,但否認散布謠言。法官認為,轉傳訊息、記者會內容雖涉及行政院發行振興三倍券,不過三倍券之發放是因新冠肺炎期間,影響社會經濟,自屬公共政策,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4人對於三倍券時事提出針砭,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難認故意捏造不實謠言。
另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也於記者會後,隨即發布即時新聞澄清,法官最終以無影響公共安寧之具體事證,判王家貞等4人免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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