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涉略誘少女遭高雄地檢署聲押獲准的羅育祥,前年只要和女友吵架,就開著奧迪扮有錢,過濾挑選想找工作的少女,下藥性侵,2名被害人中,1女還是羅男朋友的女兒,檢警當時發現羅男都會開著奧迪名車去搭載、挑選被害人,根據行車紀錄器,至少有其他2名女子被約出險遭毒手,因此在今年5月以有再犯之虞建請台北地院羈押,但當時未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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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羅男在2018年利用任職某保全公司區經理,有應徵人員職權之便,接連誘出2名國中少女,並親自開著進口名車奧迪赴約,趁隙在飲料中摻入有「失憶水」之稱的動物用鎮定藥,迷昏被害人後性侵、拍攝影照後,因其中1女的父親和羅男本來就認識,事發當天急著找遲未回家的B女,打電話給羅男,羅男才將仍在昏睡中的B女送回家中。
B女父親直覺有異,帶著B女去驗傷發現遭下藥性侵,報案追查發現,B女昏迷期間,羅男還曾假冒B女傳訊給父親稱「加班,會晚點回去」,不過羅男首度到案時,刻意保持緘默,直到警方持搜索票,取得羅男手機等證物,從中發現A女和B女遭性侵偷拍事證。
羅男2度應訊才坦承,只要跟女友鬧得不愉快,就會想找其他少女下手報復,檢警更進一步從奧迪車內行車紀錄器,發現至少還有2名少女曾搭過羅男的車,懷疑羅男根本有計畫地挑選、物色對象,對社會及婦女族群實具重大危險性。
可是北檢在2020年5月間,以恐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建請羈押後,北院合議庭仍以羅男無前科,已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交保1年多都準時出庭等理由,未予羈押,並在7月23日依2個對少女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羅男徒刑10年,直到9月2日,羅男再因涉嫌略誘高雄少女案,遭高雄地院裁准羈押禁見,羅男才再度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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