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丟廢棄物脫產拒繳代履行費用2778萬 台南男被管收

▲63歲戴姓男子因違法棄置廢棄物,遭台南市環保局核課代履行費用逾期不履行,被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

▲63歲戴姓男子因違法棄置廢棄物,遭台南市環保局核課代履行費用逾期不履行,被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63歲戴姓男子因違法棄置廢棄物,遭台南市環保局核課代履行費用,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戴男欠款2778餘萬元拒絕繳納,被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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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分署指出,行政執行官劉芷穎調查發現,戴男因違法棄置廢棄物,在2007年間經台南市環保局通知命限期完成改善。戴男不僅未積極清除廢棄物,反提領帳戶現金轉存戴妻帳戶,且將名下3筆土地,其中1筆土地直接出售他人,另1筆土地以先贈與戴男之子,再轉賣之方式處分財產,第3筆土地則是贈與戴男之子,另外終止與電信公司的基地台租約,將簽約人變更為戴男之子,自2007年起處分資產金額合計超過1200萬元。

台南分署於2020年7月間通知戴男到場時,戴男仍不願交出買賣不動產價金,僅表示一個月能繳納3千元。台南分署於9月2日再通知戴男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戴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將戴男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於晚上7時20分裁定准予管收,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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