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109年期地價稅將自今年11月1日開徵,期間為1個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2%,是民眾最常申請的節稅項目,相較於一般用地稅率10%~55%,有很大的節稅效益,但依法必須由民眾提出申請才可適用,雲林縣稅務局提醒請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民眾,一定要在開徵40日前 ,即202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可以從今年開始適用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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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說明,優惠地價稅的條件需請民眾注意,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地上房屋沒有出租也沒有作營業使用;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屋主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申請一處,但如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限一處;地上房屋必須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等五點。
稅務局為維護民眾權益,除持續辦理多元輔導措施,近期更主動針對民眾較有可能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但尚未提出申請的土地,例如,屋主在全國只有1間自住房屋或新設房屋稅籍者,陸續寄發輔導單,請收到輔導單的民眾儘快檢視持有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把握時間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及早享優惠。
民眾對於自用住宅用地或其他地價稅節稅規定如有任何疑問,可上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yltb.gov.tw)「各稅服務→地價稅→節稅資訊」專頁瀏覽相關內容,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總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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