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死弟弟女友還不夠! 再踩油門致「2死4傷」興奮狂舞:更多人陪葬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廣西賀州的楊遜識因在電話裡,與父親、弟弟等家人發生激烈爭吵,隨後開車在街上閒逛,結果碰巧發現弟弟的女朋友,便開車撞擊報復,致其搶救無效死亡,之後又故意駕車撞死一人,共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詭異的是,他事發後不僅下車抽菸,還在大街上跳舞。

▲▼ 故意開車撞人致2死4傷 事後下車吸煙跳舞。(圖/南國早報、翻攝自網路)

▲黑色轎車高速衝撞車輛。(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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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國早報》報導,今年2月楊遜識因吸毒被家人多次勸誡而產生怨恨,事發當天,他在電話裡與父親、弟弟等家人發生激烈爭吵後,於下午2時許開車在街上閒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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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楊遜識駕車到光明路時,發現弟弟的女朋友,便駕車對她進行撞擊報復,致其搶救無效死亡。隨後,他繼續沿光明路行駛,與一輛小車正面發生碰撞,趁對方下車察看時,搶走對方車輛駛離現場。

▲楊遜識事後下車吸菸跳舞。(圖/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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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他想到前面已撞一人,便產生「撞死更多人來陪葬」的想法,於是駕車至光明橋頭紅綠燈十字路口時,故意製造汽車衝撞事故,又造成1人死亡、3人輕傷一級、1人輕微傷以及多車受損的嚴重後果。

網路流傳的影片可以看到,現場一片慘烈,有傷者被壓在車下痛苦的叫喊,而楊遜識下車後竟點起一根菸,搖頭晃腦行走在街上,還興奮的跳起舞來。此後,楊遜識被警方逮捕。

▲楊遜識一審被判死刑。(圖/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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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2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指出被告人楊遜識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1車受損,其行為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之後,楊遜識又以駕車衝撞不特定他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死亡、3人輕傷一級、1人輕微傷及多車受損,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綜上,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楊遜識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遜識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申某華等5人因本案所產生的法定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