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作家苦苓今年曾在臉書上發表意見,指出前高雄市長上任一年舉債400億元,他當時合理推斷4年可能會負債高達1600億,他認為這樣的文章,可是社會公平意見表達,沒想到卻被高雄市政府提告「妨害名譽」、「侮辱公署」和「誹謗」,對此高雄地檢署認為,高市府舉債如果有合理目的,苦苓的言論不會貶損它的評價,而高雄市政府如果舉債不當,被罵的也是決策者,也就是前高雄市長韓國瑜,不應該由高雄市府提告,因此將苦苓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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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5月份在臉書上的PO文寫到,本來以為總統大選後,讓韓國瑜「眾望所歸」的落選,完成了「抗中保台」的階段性使命,可以回家不問世事、安養天年,沒想到因為臉書這段PO文遭到高雄市政府提告,他氣到隔天PO出傳票,怒批莫名其妙,還說「法界的朋友都覺得告訴無法成立,簡直是濫興訴訟、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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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了解,檢察官認為,苦苓的網路PO文指涉的對象是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而不是高雄市政府本身,而且如果高雄市政府舉債有合理的目的、用途,就沒有貶損高雄市政府的評價,而高雄市政府舉債與否,舉債金額都不是公法人可「自行決策」,而是由高雄市長或相關單位主管決策後施行,如果有失當,也是該由決策者承擔政治責任。
因此檢察官認定,苦苓的說法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且不會減損一般人對高雄市政府的評價,所以認定他不構成侮辱公署罪,結果不將苦苓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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