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將能源轉型視為任內重要政策,環保團體今(9日)指出,僅剩5年就要兌現的能源轉型,卻不見使用全台50%電力的「用電大戶」負擔再生能源責任,經濟部現行專法草案讓用電大戶只承擔不到1%的綠電,不僅無助於2025再生能源20%目標,更讓台灣持續成為國際碳排放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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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原先規範政府機關、交通部門、教育等單位應以身作則,配合中央政策使用一定比例綠電,卻在子法時大刀一揮,一律免除使用綠電責任,但政府推動綠能發展,自己卻1度綠電也不用,學校作為教育機關,也不需要使用綠電,給人政府領頭率先做錯誤示範的負面形象,政策要如何順利推動?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指出,經濟部作為推動能源轉型的主要單位,卻小看用電大戶能為台灣帶來的正面價值;在現行草案下,使用全台50%電力的用電大戶,只要負擔不到1%再生能源電力,而這些用戶對電力的需求,製造全台30%碳排放量,在草案下也只能減少0.36%的碳排放,經濟部卻認為「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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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篤慰強調,用電大戶條款應有助於達成再生能源目標(2025年20%)、國際控制升溫1.5度減碳目標(2030年較2010年減碳45%),用電大戶至少要將用電量20%轉為再生能源電力,而不是隨意用電、不管發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