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男子阿德(化名)知道鄰居女子甜甜經濟狀況較差,家中沒有熱水器,假好心邀她來家中社區的公共浴室洗澡,過程中卻趁機竊錄甜甜更衣過程。2人最終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後來甜甜提出分手、拒絕再見面,阿德竟為此揚言要將先前竊錄影片公開PO網,嚇得甜甜只好趕緊報警。彰化地院審結判阿德有期徒刑1年8月,民事部分他另須賠償甜甜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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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阿德2018年6月初得知甜甜家中沒熱水器,便將自家的門禁卡給她使用,讓甜甜能進入社區公用浴室洗澡,沒想到後來他卻色性大發,趁甜甜入內更衣時,偷偷打開大門竊錄對方上班身僅穿內衣、下半身光溜溜的影像,過程中甜甜完全不知情。
後來,阿德與甜甜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同年7月初某日,他又趁甜甜來自己家前先設置好錄影機,待女友進門後便把她拉上床親吻、愛撫,並將2人親密行為的過程全錄下。
後來甜甜提出分手,表明不願再與男友見面,阿德一氣之下竟把當初竊錄的影片拿出來,恐嚇甜甜若不見面,就要把相關畫面PO上網,嚇得她心生恐懼,只好向警局求助。
刑事部分經審理,阿德被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民事部分法院審理時,阿德坦承是當初失戀打擊過大,一時失慮才做錯事,願意依經濟能力賠償,但一審判決50萬尚屬過高,他現在還有妻小要照顧,月薪3萬多元實在吃不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衡量甜甜所受痛苦,認為她求償金額適當,判定阿德須賠償50萬。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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