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全國交通大執法從9月1日起執行一個月,取締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等四大重點項目,雲林縣至今開出2936張告發單,初估幫國庫進帳約350萬元,雲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路口違規「車不讓人」佔9成5以上,其中闖紅燈、紅燈右轉佔9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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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局交通隊統計,第一周違規告發有2058件,第二周違規案件878件,為確保用路人安全,保護行人路權,這項交通執法還會繼續執行。交通隊表示,闖紅燈與紅燈右轉違規部分,合計開罰2878件,闖紅燈者處1800以上至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行為者,處600元至1800元以下罰鍰。
根據警政署統計,約有6成車禍事故均發生於路口,目前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居次,由前10名的肇事原因發現,不遵守號誌死傷事故比率甚高。雲林縣警察局將持續對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交通違規,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遵守交通規則,也提醒車輛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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