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14日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22人、國民黨14人、民眾黨2人、時代力量1人組成。根據議事規定,會議須有委員1/3出席,議決須有出席委員1/2同意。目前朝野相關修憲提案包括「18歲公民權」和「廢除考監兩院」等議題,國民黨則有望再提出恢復閣揆同意權和總統國情咨文常態化等2項修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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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的修正,必須經過兩道程序。第一,立法院立法委員1/4(28人)之提議,3/4出席(85人),及出席委員3/4(64人)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第二,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以 2020 年臺灣選舉人數來計算,為966萬人)。
立法院長游錫堃14日上午主持朝野黨團協商決定,組成立法院修憲委員會,這也是自2005年以來,睽違15年啟動修憲工程。根據立法資料,目前共有10項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修正草案,以及1項憲法本文的修正草案,合計共有11案,主要內容為「18歲公民權」、廢除考監兩院、擴充憲法人權清單等。
立委提交修憲提案後,透過程序委員會列入院會報告事項處理,院會交修憲委員會審查,如能獲得修憲委員會同意,才算完成初審,並送交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後,才能交由公民投票複決。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等相關規定,修憲須經立法院立委1/4的提議,3/4的出席,及出席委員3/4的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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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日前表示,除了檯面上憲改案,立委賴士葆已經提出恢復閣揆同意權、總統國情咨文常態化的2個修憲提案正在連署。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曾表示,黨團內將成立修憲小組,也一定會提出黨團版本,但目前尚未有確切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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