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轟政府成「合法駭客」 批科技偵查法變科技「東廠」法

▲▼國民黨團 科技偵查法維權再現 記者會 李貴敏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團召開「科技偵查法威權再現」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下同)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法務部日前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擬准許檢調以「植入程式」的方式對通訊軟體進行監查,引發法界高度質疑。國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此法「用科技方式,行東廠之實」,打著科技偵防的大旗,無限擴充監聽監控的範圍,讓台灣回到警察國家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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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擬准許檢調以「植入程式」的方式對通訊軟體進行監查,經裁准,包括LINE、Facebook、Instagram等軟體都可以被調查局、刑事警察局監看、監聽,草案一出引起高度質疑。

書記長林奕華批評,法務部的草案根本是「科技東廠法」,草案授權使用科技監聽、偵查規定過於寬鬆空泛且不明確,「用科技方式,行東廠之實」。她呼籲,監察院長、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主張的「院際協商權」,現在機會來了,要求陳菊先跟行政院長進行院際協商,明確指出科技偵查法違反人權的部分。

立委李貴敏表示,科技偵查法恐讓所有人民都活在24小時被監控的情境中,尤其現在人手一機,檢調警單位透過手機植入木馬方式能看到所有手機訊息,甚至與調查是否相關都看得到,每個人等於赤裸裸地攤在檢調眼皮下。

李貴敏批評,科技偵查法明顯違憲,馬王政爭時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於監聽的時間、範圍、對象都有明確規定,然而,法務部打著科技偵防的大旗,卻在草案中布了許多暗樁,例如草案中規定對與案件無關的人,竟也可用「實施調查時,受調查對象或標的以外之人或物將無可避免地涵蓋於調查內容,亦得為之」,等於無限擴充監聽監控的範圍,讓台灣回到警察國家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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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怡玎也質疑,法務部去年才去韓國考察,韓國在科技使用上比我們先進,但他們都認為沒必要了,台灣為何這時要走在前面?是要讓政府成合法駭客?我們不是唯一使用網路通訊軟體的國家,未來大大開放誰能監察、誰允許,這些本來在通保法中都已明確規定,為何要繞過通保法放寬?呼籲法務部不要藉民主法治之名,行警察國家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