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大埤鄉一處豪宅驚傳被詐騙集團租賃為詐騙機房,法網恢恢,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聯合偵辦,並協同新竹市刑大科偵隊、電信警察大隊第2大隊及雲林縣斗南警分局等,共同查獲蕭姓嫌犯等十多人於此,詐騙大陸地區民眾財產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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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棟豪宅外觀超級氣派有三層樓高,大門與圍牆至少180公分以上,相當隱密,附近民眾表示,屋主住在北部,之前由屋主的老父親居住,但也已多時未見,應該搬回北部同住了,建築物已一段時間無人出入,昨日突然大群人圍著建築物,還以為法拍屋來看房子的,曾聽說這棟如經法拍最少也還要價值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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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經多時蒐證後,見時機成熟,於昨(23)日出動數十名警力,執行搜索攻堅行動,當場查獲詐騙集團蕭姓嫌犯等9男3女共12人到案,現場查扣筆記型電腦、行動電話手機、監視器及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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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指出,蕭嫌等12人因疫情影響返台後,於今年7月間起,在雲林縣大埤鄉某處設立電信機房,詐騙集團首腦承租高價及舒適的獨棟透天厝作為機房,還提供三餐讓成員得以集中在豪宅內工作,集團男女嫌犯多是2、30歲年輕人,不法所得目前仍在核對清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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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每日利用二類電信架設網路託撥系統,向不特定大陸地區省分發送已核撥醫療保險費語音詐騙簡訊,誘使民眾回撥後,再度由集團成員假扮中國醫保局人員,虛偽核對基本資料並套問被害人身份,待被害人表示未申辦醫療保險費後,再向民眾表示其已涉及醫療保險詐欺刑責,將面對法律追訴,如能主動將上述已核撥之款項匯回,醫保局將不予追究,致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而依集團成員指示匯入該詐欺集團指定的人頭帳戶內。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吳淑娟、郭智安及葉喬鈞等人訊問蕭姓等12名被告後,認均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詐欺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涉嫌之蕭姓被告等12人,均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表示詐騙集團,常以工作「高薪、輕鬆」為由,吸引年輕人加入從事不法行為,藉此呼籲國人求職時必須謹慎,注意切勿貪圖高薪,從事非法工作、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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