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iPhone原廠充電線」只賺638元 衰男下場慘賠47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嘉義蔡姓男子在網拍平台販售手機傳輸線、充電線等用品,並標榜是原廠貨,結果只賺進638元就被抓;他挨告之後坦承知道貨物都是仿冒品,最終被依以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還得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手機充電,充電線,手機。(圖/pixabay)

▲蔡男賣2條仿冒充電線,結局慘賠47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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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男在判決書中提到,販賣傳輸線時有標明是原廠貨,例如「APPLE充電線、傳輸線、豆腐頭、充電器、耳機,原廠盒裝」等等,但扣案的所有東西都是仿冒的,「我知道都是假的,這些都是要拿來賣的」,不過,在拍賣平台上販售至今,也才賣出2條充電線,一共638元。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蔡男透過網路販售侵害商標權的仿冒商品,導致消費者誤以為買到正品而付錢,行為實屬不該,但考量到他只賺進638元,相較於詐騙集團動輒數十萬、數百萬元的案子,犯罪情節顯然輕微許多,若依法判處最低刑度,仍猶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法官接著指出,蔡男以詐術販賣假貨,顯然缺乏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觀念,破壞商品交易秩序,也造成美商公司的損害,念在他犯後態度良好,也有和解意願,家中經濟狀況普通,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還得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