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台北26日電
香港警務處晚間在臉書通報,昨天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12名遭深圳警方扣押港人的案 件細節,指當事人登船前已向偷渡集團繳付資金,警方 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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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稱,廣東海警局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 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 發現12名港人,有關人士涉嫌犯下「偷越國(邊)境罪 」被依法拘捕。
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 依法對這12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作深入調查。 通報表示,經調查發現,這12人於8月23日上午約7 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 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當事人負責開船,計劃經中國 大陸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
通報還說,12人登船前在港已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 繳付一定資金,以作安排出逃費用。警方正循是否有人 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上述案件。
通報表示,目前,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 進行調查,稍後將依相關法律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 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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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12名當事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均 無法探視遭扣押人員,當局更聲稱已為12人安排委任律 師。在此期間,家屬也不斷要求當局公布具體扣押時間 與座標等涉案細節。
香港警方今晚援引廣東省公安廳所提供的資料,並 翻查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位雷達保安系統記錄 表示,涉嫌偷渡的快艇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由布袋澳 開出,並在約7時30分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 界線,進入中國大陸水域。
通報說,這艘快艇之後超出上述系統有效偵測範圍 ,而水警數位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快艇的時間為當 天上午8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 里,正向東南方向航行。
另外,廣東海警局公告提及於當天上午9時許在其 管轄海域內(21 54.00N,114 53.00E)查獲一艘涉嫌 非法越境快艇,公告提及的位置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 南方約26海里。(編輯:繆宗翰/周慧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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