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香港30日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國務院一名高官表示,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已在遵循中國當局的秘密要求,交出儲存在香港的用戶資訊,這些企業應當招認儲存在香港資料的有何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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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中國實施「港區國安法」,允許香港當局若認為國安有受威脅之虞,得以要求企業提供用戶敏感資料。如今大型企業被控可能正秘密配合香港當局。
港區國安法6月生效後,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等若干科技和社群媒體公司都立即表示,會「暫停」遵守香港當局索取資料的要求。
不過,民運人士、法律專家、美國前任和現任政府官員受訪時的說法,都令人質疑企業抵擋這類法律要求的能力,以及企業是否有權對外透露收到當局的要求。
這名國務院官員表示:「事情可能已在發生中,但香港當局設下限制,所以它們(企業)無法對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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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官員還說,如果相關要求「迂迴繞入」中國大陸司法體系,等同於落入「黑洞」。「大陸當局會告訴企業,『如果你揭露我要求資訊,你就會犯法』」
微軟則表示:「跟面對任何新法律時一樣,我們正在審視這項新法,瞭解其可能影響。一般來說,過去我們收到香港當局的要求相對少量,而我們在審視法律的同時,已暫停回應這些要求。」
微軟拒絕對美國國務院官員的說法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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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運人士鄺頌晴(Glacier Kwong)認為,自身資訊面臨被轉給北京的威脅,令人想起2004年雅虎(Yahoo)交出記者師濤資訊的事件。
師濤曾使用雅虎帳號,把中國如何限制報導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資訊,寄給美國一個人權論壇,結果雅虎遵循中國要求,交出師濤的識別資料。由於雅虎提供資訊,師濤被捕後在牢中度過近10年。有美國國會議員曾形容,這起事件堪比企業與納粹德國(Nazi Germany)合作。
公開支持香港民主、目前不住在香港的鄺頌晴表示,她與其他民運人士多年來使用臉書與谷歌,如果企業把他們「極度敏感且私密的」資料交給北京,將會產生「大問題」。
她說:「如果谷歌和其他科技公司遵循這項國家安全法,實際上將間接幫助香港政府、中國政府,去壓制或鎮壓公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