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7年前在當時妻子、新光金公主吳欣盈車上,裝設GPS非法監控,被高等法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已經發出傳票,通知林在10月20日上午到案執行,林可繳納罰金換免囚,同案還有律師劉宗欣,以及徵信業者也被判刑定將一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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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延和吳欣盈在2011年結婚後,夫妻倆時常發生摩擦, 2013年9月,林男懷疑吳女外遇,透過律師劉宗欣找徵信社,在吳女座車裝GPS,另外跟監偷拍,因司機發現後面總有不名車輛尾隨,起疑查看發現GPS,全案曝光。
林知延原本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拘役20天,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審改判林和劉各拘役15天,徵信業者則被判拘役20天,都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8月駁回上訴確定後,北檢收到判決書,檢視全案卷證後,已發出傳票,通知林等3人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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