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拚績效遭控與毒販自導自演 最高法院判無罪確定

▲▼毒品,違禁藥物,毒品氾濫,藥物濫用,成癮,反毒,戒斷,藥物依存,買毒,販毒,運毒,吸毒。(圖/記者李毓康攝)

▲高雄巿調處機動站前緝毒組長蔡裕中被控與毒販勾結,自導自演,獲判無罪確定。此為示意圖。(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巿調處機動站前緝毒組長蔡裕中,遭控為求破案績效,接受毒販提議安排走私70公斤安毒給檢調查獲做績效,蔡男還領取50萬績效獎金,但檢方認為他自導自演,因此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判決無罪,二審改判1年10月,但更審又改判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判蔡男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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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調查處2016年4月間查獲罹患癌症末期的曾姓男子,從國外走私運送70公斤安非他命入境。當時負責查案的高雄市調查處機動站緝毒組組長蔡裕中,還因此獲得50萬元查緝獎金。但檢方查出,蔡男先前查緝41公斤愷他命案件時,結識該案毒販游政發,游男為減免刑度,提議以安排人頭運輸毒品入境方式給檢調做績效,希望可以汙點證人身份,獲得減刑,而蔡男竟欣然同意,配合演出。

檢方起訴指出,游男安排國外毒梟走私70公斤安非他命入境,並聯繫罹患肺腺癌的「死轉手」曾姓男子收貨;游男再以檢舉人身分,將曾男行動電話門號提供給蔡男,讓蔡男循線查獲70公斤安毒走私案件,並申領查緝獎金。曾男因此遭判11年徒刑,之後過世。至於檢方認為蔡男、游男自導自演,除了販毒以外還詐領公共財物,因此分別提起公訴。

游男販毒部分一審重判12年、二審改判9年8月,但更二審與更三審改判無罪,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蔡男被控詐領獎金部分,法院審理時蔡男否認犯罪,主張在游男提供死轉手行動電話前,調查局即已鎖定曾男進行監聽,並無配合游男演出的情事。一審法院採信他的供詞,判決無罪。

但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蔡男確實與毒販勾串自導自演破案戲碼,再藉此領取獎金,因此二審改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逆轉改判蔡男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全案再經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又改判蔡男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蔡男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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