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36歲的洪姓男子去年11月因病住院,睡覺時因為頭、腳超出床緣,被巡房的陳姓護理師發現並要求改正,他一氣之下上前暴打護理師一頓;由於雙方事後沒有達成和解,最終他被新北地院法官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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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洪男去年因病住院,同年11月18日凌晨1時許在病床上睡覺時,頭部和腳超出床緣,因此被陳姓護理師叫醒,但他一聽到要改正睡姿,竟然直接揮拳攻擊,反而導致自己往後傾倒。
陳姓護理師見狀嚇了一跳,連忙上前拉住洪男,結果反遭揮拳毆打、腳踢,造成左前臂嚴重挫傷、左前臂、左手及左手第一指腫脹等傷害,好心幫忙卻遭打傷,無奈之下,她才決定報警處理。
洪男到案後對於上述犯行皆坦承不諱,但事發至今他都未與受傷的護理師達成和解。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護理師要求改正睡姿是怕發生危險,洪男卻暴力相向,行為非常不可取,考量到他家中經濟狀況貧寒、無業、居無定所,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