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徐愷昕/台北報導
刑事局電偵大隊第一隊副隊長陳鶴園遭控開公務車載妻小出遊!他被檢舉時第一時間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去宜蘭是要找線民,不過台北地檢署經查後發現,他當天有入住一露營車以及參加小孩幼兒園活動,此時陳才改口認罪。今(15)日被依詐欺得利罪緩起訴,條件是支付公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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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2018年間接獲多間電視業者、節目單位提告,指出有網路串流涉嫌盜錄頻道內容損失超過上億元,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在北中南3處破獲電視訊號機房,查扣價值超過3000萬的盜錄設備,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送辦,當時承辦的副隊長陳鶴園破案後還有針對案件對外召開記者會做說明。
事件過後,2019年就有人向政風室舉報陳鶴園公器私用,端午節開公務車載老婆跟小孩參加幼兒園在宜蘭舉辦的活動。警方獲報後指揮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時發現,多項證據都顯示他犯行屬實,故傳喚他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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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鶴園到案第一時間否認公器私用,辯稱當天前往宜蘭是去辦案,怎料卻聯絡不上原先要見面的線民,當下遂決定與妻小留在當地旅遊。
檢察官提出的事證中可以確定,陳男當天確實有參加孩子的幼兒園露營活動,且在跟幼兒園進行比對後,也有在參加名單上見到他的姓名,主辦單位甚至還說道,該活動場地很難預約,必須早在半年就確定。
陳男見證據歷歷在目、百口莫辯,當庭認罪,檢方考量他坦承犯行,最後涉犯詐欺取財罪的部分予以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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