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4歲少女跟5名男姓友人共處一室,聊天提到「會不會做愛」的話題,少女竟說,「會啊!不然來做啊」,一群人開心打鬧後,其中4名男子開始脫衣褲還猜拳,並輪流跟少女在房間裡「衝刺」,未參與性遊戲的少年在房外抽菸,透過燈光看著男女交纏的身影。少女的母親知情後火大提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現年16歲的少女花花(化名),前年跟綽號「士林」的男友及18歲謝男、20歲許男及許姓少年,一同到柯姓少年位於土城的家裡玩,後來有人問花花「會不會做愛?」花花很爽快地回應,「會啊!不然來做啊!」後來除了柯姓少年,另外4人以猜拳方式決定與花花做愛的順序!
首先,許姓少年擔任第一棒,推倒花花並脫去衣褲,經過一番「頂撞」直到體外射精,再由「士林」、許男、謝男依序入房,再輪番性愛時,柯姓少年的爸爸就坐在客廳,壓根沒想到,兒子帶回來的朋友,會把家裡的和室當成「摩鐵」使用。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面對警詢,柯姓少年表示,當時他們有聊到性話題,後來因為花花的回答,其他男生便開始跟她互推、脫衣,柯少覺得無聊就跑到客廳抽菸,雖然當時和室關燈,但客廳的燈光透進去,他依稀能看到「交纏性愛」的身影,後來再回房間時,發現花花沒穿衣服蓋上被子。
花花則表示,跟綽號「士林」的男子是情侶關係,跟其他人則是朋友,「性輪番」的案件發生在2018年2月間,4個男生以猜拳的方式,決定跟她做愛的順序。
花花的母親事後發現此事,火大提告,2名未成年少年已移交少年法庭,而「士林」真實身分成謎仍在釐清中;其中謝男坦承犯行,並與花花及其母親達成和解,但許男矢口否認跟花花發生過性行為,稱他當時與柯姓少年在一起,沒有在房內,不過合議庭根據其他人的證稱發現,許男確實有與花花發生關係。
新北地院認為,謝男當時剛滿18歲,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許男始終否認到底,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判處7個月徒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