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台中市1名廖姓女子,25日上午獨自開車前往苗栗,廖女開到後龍一間超商後,又搭計程車前往通霄拱天宮拜拜,回程時卻發現愛車不見了,遍尋不著後趕忙報警求援,經過警方調閱警政查詢及監視器系統影像釐清後,發現原來是廖女記錯停車的超商,整起案件為烏龍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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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女向警方表示,因為自己最近心情不好,專程從台中開車到苗栗散心,行經後龍一間超商,休息後想到通霄白沙屯拱天宮拜拜,才會將自小客車停在超商停車場後搭乘計程車前往,怎知從通霄坐計程車返回超商取車時,卻沒看到自己的車子,急忙跑去問超商店員自己的車子是不是被人開走了,店員調閱店外週遭監視器並未看見婦人將車停放在該處,婦人情急之下只好報警求助。
警方表示,員警先將廖女帶回勤務處所同時安撫情緒,請其先冷靜,同時依照廖女提供的停放時間調閱超商及路口監視器,發現廖女陳述的停車地點與監視器畫面不一致,研判當時婦人應該是將車輛停放在新港路附近一帶超商,員警帶女子返回到新港路作地毯式逐一尋找後,終於發現小客車完好停在新港路上1間超商停車場。
廖女找到愛車後,當場感動說不出話來,因為這輛車是平時自己上下班使用,對她十分重要;隨後也一直向員警頻頻道謝,也因為自己一時疏忽造成警方奔波而致歉。苗栗警分局分局長楊贊鈞也呼籲大眾,在停好車輛後可以用手機將現場位置拍下方便自己尋車。如果一時間找不到車輛也不用驚慌,可以致電警察單位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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