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警分局林邊派出所羅姓警員1日下午,騎機車執行交整勤務,行經台17線東港鎮大鵬灣路段時,為查詢可疑車輛於行進間登打M-Police行動載具是否為失竊車輛,被民眾發現拍下PO上社群媒體,東港警方調查,雖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罰,但引來民眾觀感不佳及錯誤認知,將加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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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6時許有網友於「屏東大小事」社群媒體張貼1員警騎乘警用機車使用行動載具照片數張,引發警方於道路行駛中使用手機疑慮,由於事發地點在東港大鵬灣路段,東港警方展開調查。
警方表示,該員警是林邊分駐所羅姓警員,於昨天下午16-18時執行交整勤務時,騎乘警用機車行駛於台17線南往北車道往東港鎮方向近大鵬灣路段,因遇有可疑車輛,為查詢可疑車輛於行進間登打M-Police行動載具是否為失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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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第2項: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同條第4項: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之限制。
分局長林文煜表示,員警於騎乘警用機車,登打M-Police行動載具,雖因執行公務,但仍易生交通事故,且易造成民眾觀感不佳及認知錯誤,將加強員警執勤技巧及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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