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萱/高雄報導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才剛跟妻子「花花」(化名)結婚沒多久,就被妻子抓包他喜歡買春,甚至還會在網路分享經驗,而事發之後,阿義簽下切結書,承諾不會再犯,否則就要給花花1千萬。未料,不到一個月,阿義就管不住小頭,一連二度買春,讓花花氣得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要求阿義賠償1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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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花花指控,阿義在婚後多次趁著自己前往上課、出差、住院之際,多次透過通訊軟體與8名女子進行性交易,甚至還將買春過程分享到網路上,而事跡敗露之後,阿義還向花花下跪道歉,甚至還簽下切結書,保證不會再犯。怎料,事隔不到一個月,當花花出國時,阿義就又分別到台南、高雄從事性交易,並多次詢問買春方案。
對此,阿義再度被抓包後,依舊不斷向妻子道歉,「我真的知道錯了,對不起」、「我知道我錯了,沒有妳的日子太難熬,可以跟我講講話嗎」」,但花花看到後並不領情,冷冷地回應對方,「婚前買,婚後買,原諒後繼續買,你對我太殘忍了」、「就繼續靠錢買她們,讓她們吹捧你一輩子,花個三千,當你的百人斬。」、「你買春,我原諒過你了,我已經原諒過5次了,5次了。」
此外,阿義表示,「說5次太過了,我解釋過了,最後一次也不是買全套,請妳聽進去…」對此,法官勘驗訊息發現,阿義對於花花的指控並無否認,而法院審理時,阿義也坦承有簽下切結書,惟認為1千萬的求償金額過高。對此,法官勘驗各項簡訊、事證後判准離婚,再審酌雙方經濟狀況之後,判阿義應賠償花花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