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殺了我!恐怖親家虐苛事起底 死者妹曝細節:姊慘遭噤口

死者妹妹出面呼籲政府、民間重視婆媳言語霸凌問題。

▲死者妹妹出面呼籲政府、民間重視婆媳言語霸凌問題。(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對於姊姊因婆媳問題選擇輕生,張女的妹妹說,姊姊結婚7、8年了,鮮少與我們提及她的家庭生活,除了重大節日會帶著先生、小孩回家參與聚會外,生活一切看似正常,但事發後細想一些生活小細節,才發現原來姊姊在他們家忍受了常人無法體會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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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舉例,如寄送貨物未依規定時間內送達,雖只是提早了十幾分鐘,婆婆就會因此生氣;婆婆還說不能把家庭的事情告訴如娘家等外人,這說法更讓她們全家相當震驚。某次與姊姊相約在她家門口拿個東西,沒想到她異常緊張,希望我快點離開,可以感受到姊姊的心理很害怕。

在簽下借據,取得姊姊生前使用的手機後,家屬在手機內找到一段錄音檔,記載她與婆婆生前的對話內容,言談間雖沒有激烈爭吵,但可明顯感受到死者的婆婆酸言酸語及苛薄,也感受到死者言語的無奈,甚至有放棄抵抗、不做辯解的消極感。

更讓家屬意外的是,在死者手機中還發現她曾大量搜尋包括言語霸凌、想自殺怎麼辦、憂鬱症、百憂解、測憂鬱指數、找醫院治療等關錄字,尋死前幾天還有如何自殺、上吊繩子如何打等字眼,令家屬對無法及時阻止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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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妹妹說,事發後3個月站出來分享心路歷程,不是為了要報復,是希望姊姊的生命有代價,能給這個社會一個改變的動力,姊姊不是第一個受害的媳婦,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希望她的犧牲,能阻止更多家庭暴力的發生,讓夾在中間的媳婦們能夠有更多的自保能力。

死者妹妹認為,家暴法其實不該只侷限在身體上,任何的不舒服應該都可以提出,像姊姊生前最後一段時間曾想要自救,但發現就算蒐證錄音也無法幫助她脫離悲慘遭遇,最後只好放棄。國內1993年成立家暴法後,幫助了很多身體受暴力對待的婦人,但在言語上的立法卻仍欠缺,希望立法機關能跟上時代腳步,與時俱進修訂具體法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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