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王姓男子不滿陳姓男子與妻子糾纏不清,兩人不僅上摩鐵「激戰」,事後還怪他預謀仙人跳,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300萬元。雖然陳男矢口否認曾發生性關係,甚至反咬是王妻主動倒貼,但因為無法舉證,最終並未獲得台中地院法官採信,還得賠償王男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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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在判決書中提到,陳男在明知妻子已婚的狀況下,仍在2018年12月11日相約到摩鐵開房間,期間發生一次性關係,事後卻不知悔改,不僅矢口否認,還誣指他和妻子共謀「仙人跳」,甚至教唆離婚,讓他的精神、心理承受莫大壓力,因此決定提告請求賠償300萬元。
對此,陳男堅稱並沒有在摩鐵與王妻發生性關係,房間裡找到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團之所以會驗出他的DNA,都是王男故意加工而成,「我和王妻僅相識半個月,她主動邀我共遊花博園區,卻臨時更改說要去摩鐵泡溫泉,多次用LINE傳送泡澡及穿著較少衣物的照片給我,甚至主動攜帶精油說要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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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認為,王男聲稱是因為友人告知才知道這件事,如果真的是這樣,怎麼可能一下子就找到他們入住的摩鐵,應該是事先在手機安裝定位系統,等到他答應與王妻第一次單獨出遊,才跑來抓姦,根本就是設計好的「仙人跳」。
不過,陳男偷吃人妻一事,在刑事方面已被依相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後來因為相姦罪廢止刑罰而改諭知為免訴。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王妻不論是在刑事偵查還是審理期間,皆坦承曾在摩鐵發生性關係;而陳男雖然緊咬遭設計仙人跳、保險套等證物有故意加工的疑慮,卻又無法舉證,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裁定應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