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魏姓男子與郭姓男子先前在同一間科技公司任職,後來兩人相繼跳槽到另一間公司,某次聽到郭男在大吐苦水,好心勸導卻被當成「敵人」,之後雙方相見就像仇人一樣,還在辦公室遭罵兩次三字經,實在忍無可忍,這才決定提告求償40萬元,日前獲得新竹地院法官判賠2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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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男在判決書中提到,2018年4月跳槽之後,聽聞郭男在原公司受到刁難,於是引薦對方一起過來新公司,沒想到情況還是沒有改善,「他常常堅持個人觀點不服學長、同事的建議,與部門全體同事對立,甚至多次頂撞主管」、「某次他向我訴苦,我予以勸導,他卻認定我不支持他、不願站在同一陣線,之後相見就像仇人一般,口氣尖酸」。
然而,更讓魏男生氣的是,2019年1月29日郭男突然在辦公室連續大罵兩次三字經「X你娘」,其他同事見狀趕忙上前阻止並通知主管,只是這次他真的忍不下去了,最終決定報警,並提告求償40萬元,同事們也都願意出庭幫忙作證,「我認為名譽和生命一樣重要,就像是第二生命一樣,不容許任何人詆毀,更何況他還侮辱我母親,母親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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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郭男辯稱,跟著魏男跳槽到新公司服務,還是屢次遭到職場霸凌,因為氣不過,才會在辦公室裡大罵三字經,但他絕對沒有與同事對立或多次頂撞主管,「如果我在公司的表現像他所說的那樣惡劣,怎麼可能考績均為甲等、優等?」
而陳姓及蕭姓同事出庭證稱,聽說魏男和郭男在原公司的交情還不錯,但來到新公司之後,兩人為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鬧得不太愉快,可能是因為這樣產生一些過節,「後來好長一段時間魏男都不理郭男。」
由於郭男在辦公室罵三字經這件事,刑事方面已經被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000元。民事方面,新竹地院法官認為,他聲稱遭到職場霸凌,卻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佐證,縱使真的有,也不能拿來當成做出公然侮辱行為的藉口,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考量到兩人同為工程師,最終裁定應賠償魏男2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