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郭姓、陳姓警員涉嫌於2013年,任職北市萬華、中山分局期間,包庇賭博電玩場,更提前將臨檢情資洩漏給業者,北院26日,判陳男2年徒刑、郭男5年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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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掌握,電玩場表面上在西門町經營合法電玩,卻又在附近租屋經營「超8」、「7Pk」等賭博電玩。
調查後發現,一名陳姓警員因案離職後,仲介業者與警員接觸,2012年間,任職萬華分局桂林派出所的郭男,以及在中山區建國所服務的陳男,開始接受招待喝花酒、每月收錢,並在得知臨檢情資後,把消息放給業者。
檢調於2013年的搜查中,查出有員警到中山區接受性招待,還指名要「18到25歲的正妹,不能太老的喔」,更有員警一次叫4個妹,還要求要有「D罩杯」,在外吃、嫖讓業者買了不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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