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楊姓男子與兩名朋友聚會時,得知其中一名友人暗戀的對象康姓女子沉迷男公關酒吧,為了幫好兄弟出氣,於是持槍前往酒吧鬧事,沒想到爭執過程中不慎誤觸扳機,意外打死來幫忙助陣的莊姓友人。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莊男雙親年過半百突然喪子,心中悲痛難以言喻,最終判楊男得賠償他們796萬6104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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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案發之前楊男透過網路買了兩把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及3顆非制式子彈,並藏在桃園市住處的櫃子裡,2019年5月15日他與莊姓、汪姓友人相約喝酒,意外得知汪男暗戀康女,但女方長期沉迷男公關酒吧,根本不理朋友的追求。
為了幫好兄弟出氣,3人先行前往楊男位於桃園的住處取槍,再由莊男透過LINE傳送訊息暗示康女,「沒回去,等新聞」、「現在還在高速(公路),要我回頭不搞事,只需要妳的一句話」,接著聯絡另一名沒有飲酒的詹姓友人來開車,4人連夜趕往康女所在的某男公關酒吧(位於新竹)。
抵達目的地之後,詹男留在駕駛座上看顧車輛。楊男帶著另外兩人走上酒吧3樓包廂,果然看到康女和朋友與數名男公關正在飲酒笑鬧,一氣之下先持空酒瓶毆打其中一名男公關的頭,再恐嚇女方「我要買單,人要帶走」,接著命令莊男「東西拿出來」,亮出背包裡的改造手槍。
沒想到底牌一掀,包廂內的所有人馬上驚慌逃竄。莊男擔心事態擴大,趕緊上前勸阻,沒想到楊男在拉扯之中不小心誤觸扳機,子彈直接射進莊的太陽穴下方,卡在腦部,導致腦組織損傷出血,送醫急救兩天,仍因腦死、中樞神經衰竭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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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男父母得知兒子遭朋友誤殺,又氣又難過,民事方面提告求償1506萬1692元。雖然楊男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但在刑事訴訟中,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他都坦承不諱,並被法官依過失致人於死罪、恐嚇危害安全罪、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4月、3年。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莊男的死亡的確與楊男的過失行為有關,父母依法求償核屬有據,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收入差距等因素,最終判楊男得賠償莊父267萬4697元、莊母529萬1407元,共計796萬6104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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