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宜蘭一對鄧姓夫婦今年9月到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期間告知服務生已將3張餐券放在桌上,要繼續去自助區取餐,後來回到座位發現餐券已經不見,以為是服務生拿走結帳,因此離開,怎料事後竟挨告詐欺。檢方偵辦後,根據店家提供不完整監視器,無法研判夫妻倆有無買單,加上饗食天堂後來撤告,強調是誤會一場,北檢處分不起訴。
鄧姓夫婦8月透過旅行社購買饗食天堂餐券,花費2490元,並在9月帶長輩前往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期間服務生親自到桌邊結帳,但保管餐券的妻子不在座位上,所以直到她返回座位後,才將餐券放在桌上,並叫住另一名經過的服務生「餐券放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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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鄧姓夫婦離座各自去取餐,回來後發現餐券不在,以為服務生已經拿走並結帳,因此用完剩餘餐點後就離開。當天下午,他們開車返回宜蘭,接連接到店家2通電話,先後詢問結帳方式、有無結帳,隨後表示監視器未拍到結帳動作,要求返回結清,否則報警處理。
夫妻倆覺得莫名其妙,第一時間請店家報警,他們一定配合調查,但店家還是要求他們期限內返回結清。2人不滿遭指控吃霸王餐,前往台北市消基會陳情,不料隨後接獲饗食天堂總公司道歉電話,稱是「搞錯了」,願道歉簽和解書。
夫婦倆本以為事件就此落幕,9月12日卻接到警方電話「店家提告詐欺」,請他們到案說明。夫婦倆無奈詢問饗食天堂,對方回應「已經撤案」,相約10月21日談和解,怎料當天和解書上寫著「店家不追究一家人吃霸王餐」,還要求他們簽署保密條款、放棄對店家所有訴訟權,讓2人無法接受,和解破局。
當時饗食天堂曾發聲明回應,處理過程確實有疏失,已跟客人道歉,但大直店當天確實未收到3張餐券,更不可能擅自拿取客人桌上財物,若取走結帳必定會給收據,只是這次沒收到費用是事實,處理上也確有疏失,經過此事將深切檢討、坦然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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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業者拿掉和解書內爭議條件,雙方正式和解,但由於詐欺是公訴罪,無法撤銷,檢方依舊收案偵辦。不過,由於饗食天堂提供監視畫面不完整,無法判斷夫婦倆到底有無拿出餐券,加上店家具狀撤回告訴,因此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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