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因應明年起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花蓮為禁止含萊豬肉品於花蓮縣販售或使用,除輔導業者做好自主管理,並宣導鄉親多食用花蓮或國產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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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衛生局表示,截至今年12月8日,已輔導包裝食品業者、散裝食品業者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共計786家次,查核1038件肉品標示。並於查核輔導後發送豬肉原產地貼紙,供業者張貼標示。再次呼籲花蓮縣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民眾可依標示聰明消費,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為保障學童及長者等高風險族群,已要求學校營養午餐及公辦福利長照機構使用國產豬,以保障高風險族群健康。另已修訂花蓮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禁止本縣販售或加工供應之肉品檢出萊克多巴胺,以捍衛縣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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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呼籲民眾若有食品安全問題請撥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