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新化警分局,晚上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分局長歐祖明在場督導,要求如有事實跡象足供懷疑有違法疑慮之人、車應落實攔查,經執勤員警落實勤務,查獲2名列管之毒品人口,起獲安非他命、吸食器、夾鏈袋等,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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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分局警方表示,12月12日依警政署規劃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分局長歐祖明率同督導組、交通組等業務承辦員警,督導路檢執勤狀況,第二及第四檢查組由唪口所所長蔡孟書帶隊偕同6名員警在新化區山腳里臺19甲線41公里三府元帥廟前實施路檢,於晚上9時50分對面執行路檢時,發現1部自小客車行駛至路檢點時略有停頓而予以攔查,經查詢林姓駕駛人、坐副駕駛座李姓男子2人均是列管之毒品人口,即請2人配合警方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林嫌在警方詢問是否持有違禁物品時,主動將藏於斜背包內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副駕駛座腳踏板下布包內2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總重5.65公克、夾鏈袋2包共142個、磅秤1個、手機1支取出交予警方,林嫌坦承該2包毒品及該批犯罪工具均為其1人所有,並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李嫌亦坦承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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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警分局長歐祖明表示:此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針對轄區特性,並統合分局各派出所等優勢警力,在路檢點展現嚴密執法力道與強度,希望能有效發揮打擊犯罪震懾不法功能,壓制酒後駕車等各項犯罪行為的囂張氣燄,以保障民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