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行政院17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僅修正累犯得不加重的規定,也刪除《通姦罪》;接著,後續將送請司法院會銜後,即函送立法院審議,以完成相關法制作業,並符合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修正累犯規定過苛的情形及保障性自主權,以維憲政體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大法官今年5月29日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因為反比例原則等理由違憲一事,法務部表示,本部爰擬具《刑法》第239條、第245條修正草案,刪除《通姦罪》及其告訴乃論等規定,以符合司法院解釋意旨。
在累犯的部分,法務部指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認為《刑法》第47條規定累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不僅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訂定的要件,而有過苛的情形,也牴觸憲法比例原則規定,應予修正。
法務部表示,最主要修正《刑法》第47條的加重要件,且為了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則」,刪除《刑法》第48條。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錦村說:「有關修正加重要件的規定,為宣示你再犯罪,因該加重處罰的原則,所以修正規定是原則上要加重法定刑至2分之1,那例外,為了調和累犯處罰過苛,並鼓勵自新,另外規定有2種情形是不加重」。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錦村指出,第一種情形,是累犯者再犯的罪是屬於「不得易科罰金或不得社會勞動」,並且有過苛情形的時候,就得以不加重;至於第二種情形,則是屬於刑法第61條竊盜、侵占、詐欺等各款罪行,如果過苛就可不加重。
其他人也看了這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反萊豬醫師遭高雄警約談 江啟臣批:以司法恐嚇民眾
►醫師反萊豬遭警約談! 謝龍介質疑:蔡政府到底在害怕什麼?
►醫師因「反萊豬」被約談 國民黨:民進黨已成民主怪獸
更多熱門新聞...
►衛福部喊告!醫稱萊劑比搖頭丸毒 民眾黨團籲:停止壓制言論自由
►警約談反萊豬醫師連「法案」都寫錯 林奕華:一開始以為是假的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遭約談 林為洲:太扯!國家機器動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