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大姐馬以南遭《壹週刊》爆料指捲入雙子星案,馬以南上午發表聲明,強調她雖然認識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但互動僅限於公益活動,若不是最近的新聞報導,她也根本不知「太極雙星」是什麼,更不可能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借場,週刊報導完全是捕風捉影、未盡查證。
馬以南並表示,《壹週刊》之前對她的不實報導,才在101年10月經高院判決敗訴,必須賠償她新台幣78萬元;結果這一期又以此報導,再次損害她的名譽,她不排除再次採取法律行動。
以下為馬以南聲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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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以南表示,在最近新聞報導出來前,她不知道「太極雙星」是什麼,因此,不可能如壹週刊本期(619期)報導所稱,她曾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工程借場地;她也不知道達欣工程與太極雙星有什麼關係。
馬以南表示,她認識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但互動範圍限於公益活動;包括邀請王人治贊助2800多名原住民與弱勢學童到台北做城鄉交流和戶外教學計劃;贊助南投家扶中心暑期辦教學活動;以及贊助南投縣發祥村泰雅族瑞岩部落107戶永久屋的內部出具設備等.最近一次她與王人治的接觸,是在3月24日到南投瑞岩部落為相關設備的完成出席活動。
馬以南指出,壹週刊對她個人出現捕風捉影、未盡查證的臆測報導屢見不鮮,令人遺憾。馬以南說,壹週刊之前曾報導她涉嫌耍特權施壓教育部讓小叔擔任大學校長,還關說婆婆住進市立安養中心一事,她就採取法律途徑捍衛自身名譽,此案已在去年10月經高等法院判決認定壹週刊未善盡查證責任,嚴重影響她的名譽,因此判決壹週刊和兩名撰文記者連帶賠償新台幣78萬元確定。
馬以南表示,壹週刊今日出刊的報導中再次損害她的名譽,對於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實報導,她不排除再次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