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基本工資應漸進調整至2萬4211元

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2日說,他已批示勞委會公文,自4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從1萬8780元調漲成1萬9047元。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圖/資料照)3日表示,依據國際勞工組織最低工資應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需求為原則,台灣目前的基本工資應調高至2萬1922元至2萬4211元之間才合理。

鄭麗君表示,基本工資將調為1萬9047元,這是去年9月就該調漲的,卻被現任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擋下,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簡直是白辭了」;她並要求政府應制訂調整的時間表,在未來3、4年間逐年調高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鄭麗君指出,基本工資至少應以內政部公布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基礎,再乘以扶養人數,且依主計處資料顯示,101年台灣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萬244元,全國每戶人口數約2.85人,每戶就業人數是1.33人,因此每位勞工的薪資需要扶養2.14人。

鄭麗君說,以此原則計算,加權平均後得到全國基本工資水準即為2萬4211元,即時薪133元,而若依據較低的台灣省「最低生活費」計算,基本工資應為2萬1922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鄭麗君強調,江院長不該為提高基本工資而沾沾自喜,因為目前基本工資仍然低於內政部的「最低生活費」將近3成的水準,許多低薪家庭仍然承受巨大的生活壓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鄭麗君強調,政府應將追求「有感」的國民實質薪資的成長作為經濟首要目標,用以取代「無感」的GDP成長,首要之務就是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所規定最低工資的標準,依據民生基本需求計算結果,大幅調漲基本工資,維持人民基本生活水準,並讓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