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江蘇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日前審理了一起敲詐勒索案。案情顯示,一名已婚男老師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網友後,竟爽玩大的,與她直接在教室課桌上辦大事,不過,下秒就跌入了對方的「桃色陷阱」,慘成提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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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瀟湘晨報》報導,苗男原本是宿遷市某學校的一名老師,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2018年夏天,我和她通過手機軟體添加成為好友,」苗男說,當時他在網上認識了這個女網友梅梅(化名),二人很快從網友發展成了網戀。
幾天後,苗男就忍不住,把梅梅約了出來,並在學校教室中發生了性關係。
這個梅梅有著十分複雜的過去,1974年出生的她,曾因犯故意傷害罪,於2012年9月27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而且並沒有正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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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人發生關係後,梅梅就開始向苗男借錢了。「一開始是以做生意需要錢為藉口,後來我知道是用於網路賭博,」苗男說他並不願意借錢,但對方多次揚言要曝光二人的不正當男女關係,還說要到苗男工作的學校去找他的領導,讓男方丟工作,還發簡訊稱如果再不借錢,就要去找他的妻子。
為了保住自己的聲譽,苗男先後給了梅梅1432000元(人民幣,下同),「期間也還過六七次,每次還2000元左右。」在法庭上,梅梅辯稱,2018年10月份左右,她還給苗男一筆20000元的錢。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梅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最終,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同時,責令梅梅退賠違法所得,返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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