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君瀚/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23日中午在臉書公開紐西蘭籍機師(案765)3天的足跡,去了象山、松山區等指揮中心尚未公開的地點,她質疑「中央發布的消息,在12/9號中午的行程完全空白」,但經辦公室致電店家,得到的回覆是「確實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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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指出,地方上收到一張案765台北區活動軌跡,裡面包含了桃園疫調和台北市警政協尋的結果,裡頭有不少地點和中央發的不一樣,如12月9日中午的行程指揮中心完全空白。她說,這導致地方居民相當緊張,但包括台北市衛生局等單位遲遲無法確認,只好打電話洽詢這些店家,得到的回覆是「確實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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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認為,表單上提及案765去了象山、松山區等地並不是空穴來風,質疑指揮中心疫調只公布了一半,「案765的行動軌跡在12/9真的如原本所說的一個地方都沒有去嗎?」她要求中央秉持公開、透明的立場好好說明清楚,「讓民眾能夠好好防疫,保護自己,而不是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探聽消息!」
指揮中心表示,對於議員公布案765足跡疫調資料因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目前指揮官陳時中、發言人莊人祥等正在開會中,相關回應將於下午記者會一併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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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針對確診者活動史明確提出「公布原則」,規定公布資訊不得包含姓名、病歷及病史等;個案任職單位是否公開,必須看該公司協調;可掌握人員名單的餐飲、旅宿,以及疑似個案及接觸者,也都不能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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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姓名、病歷外的個資外,指揮中心也提到,例如公布某地區國中學生確診,但該地區只有1間國中,也同樣不能公開。針對「個案活動史」,指揮中心則表示,若有防治需要,原則上公開,但公布前須先跟該單位進行溝通協調,避免影響其運作及營運。至於在活動地點、場所方面,可掌握人員名單(旅宿業、餐飲業)以追蹤特定名單為原則,則不能公開。
另外指揮中心更強調,若有不當外洩個資,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64條開罰,「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處以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