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車內吸笑氣開趴狂嗨! 環保局最重每人開罰30萬元

▲▼警方查扣1支鋼瓶及氣球。(圖/翻攝北市府環保局)

▲警方查扣1支鋼瓶及氣球。(圖/翻攝北市府環保局)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近年來民眾常於娛樂場所吸食助興,但這不僅影響血液及神經功能,嚴重更會造成缺氧昏迷,甚至死亡。不過,北市文山區今(6)日清晨有3人被抓到在車上吸食笑氣,並查扣1支鋼瓶,警方依《毒管法》對每人開罰3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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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福興路95巷周邊,6日一早有一輛自小客車在路邊放音樂,音量過大妨害到社區安寧,警方獲報到場發現3人疑似在車內吸食笑氣,後座也查獲氣球及鋼瓶,當場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3人送辦。

鋼瓶經送往環保局環檢中心檢驗後,確定裡頭氣體為笑氣,環保局立即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對3位吸食者每人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事實上,環保署已於去年10月30日公告「笑氣」為第一個列管關注的化學物質,民眾若未依規定持有,能依法處最高30萬元的罰鍰,而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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