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法官貪又色!接受性招待秀胸肌性騷女書記官 不明存款1537萬

▲▼士林地院,士林地方法院,士林地檢署。(圖/記者張一中攝)

▲前士院法官陳梅欽涉嫌收賄、受性招待,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圖/《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前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陳梅欽,遭檢舉收受律師賄賂及性招待,經檢廉調查,發現他的帳戶在6年內,有178筆、共1537萬餘元不明款項存入,他辯稱這些錢是租金收入、別人的還款,並找妻、姊作證,試圖證明清白,士林檢方認為,證詞無法解釋資金來源,依貪污罪起訴陳梅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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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陳梅欽於2012、2016年間任士林法官時,遭多次檢舉接受賄賂、性招待,又於2016、2018年間,涉嫌浮報加班費,帳戶更在2013至2018期間,由妻、姊陸續存入178筆少則1、2萬,多則70幾萬元,共1537萬200元。

對如此金流,陳梅欽解釋,都是他從銀行提款、貸款提領後,再存入帳戶,財產並沒有特別增加,並稱貸款是為了投資,只是最後作罷;檢方認為,陳帳戶大量存款,卻沒有相應的提領,這樣「有進沒出」的狀況相當可疑,且貸款後如果打消投資計畫,又為何不還款、寧願繼續這樣繳利息,種種跡象與常情不符,認定是陳梅欽是為脫罪亂講話。

陳梅欽對金流主張還款的細節,於偵查中推說「我忘了、我不記得」,2015、2016年不名財產更高達404、630萬元,此等數額,即使將他法官的月薪、租金加起來,也還差上許多,檢方認為,陳梅欽財產來源相當可疑,依貪污罪起訴。

陳梅欽於2019年2月15日,經監察院通過彈劾提案,除多次不實申報加班外,另於2012年9月間的宴席上,評論女部屬「事業線」,更建議在場女子露出,甚至解開上衣顯露胸肌,使2名女書記官感覺被冒犯,經監察院認定「利用權勢關係」騷擾,移付懲戒法院,職務法院於6月6日宣布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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