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長黃偉哲8日上午,前往視察北區開元公有零售市場攤商食品原產地標示及來源等,肯定攤商主動標示食品來源,讓源頭、市場、餐桌都能自由選、安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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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衛生局指出,今年起全台所有豬肉及豬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豬肉製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為因應此新法規上路,台南市政府2020年9月起積極輔導業者,落實豬肉原產地標示,為維護市民消費者權益,特地視察「開元公有零售市場」攤商標示原產地及來源查核等狀況。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是許多食品業者的重要聚落,食品安全一直是市府重視的議題,由於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已於1月開放進口,配合中央政策,要求相關單位要做好配套措施,做好稽查、國產和進口肉品標示分流工作,資訊清楚透明,並要求業者落實源頭管理、品質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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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提醒業者,新規定已正式施行,未依規定標示者,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按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服務專線:0800-285000,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