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市盛唐及九褔(音同富)中醫診所不當醫療造成40名患者鉛中毒,案經台中市政府依違反醫療法、藥事法函送地檢署偵辦,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呂世明、九褔中醫診所負責人洪彰宏,及中藥商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被依違反藥事法販賣、調劑禁藥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對此,消基會11日至台中地院提出團體訴訟,向呂世明等人求償12億7千4百65萬9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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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表示,呂世明等人明知不得使用「硃砂」、「鉛丹」二種含重金屬之中藥材調製口服藥,也不能調劑、販賣含有重金屬的中藥,卻為了牟取暴利,追求療效,先由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販售含有重金屬的中藥材給診所,而呂世明等人再對外宣稱應服用其自行調製的自費中藥材才比較有效,藉此遊說病患購買自費藥物,並擅自於自費藥物內摻入含重金屬之「硃砂」、「鉛丹」,導致病患服用後鉛中毒,而目前仍均持續就醫治療中。
消基會表示,共有30名消費者委託提出團體訴訟,而其中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求償有20位,年齡最大85歲,最小的5歲,而誇張的是,就醫學報告指出,成年人的血鉛上限設為10ug/dl,兒童5ug/dl,但該名年齡最小的5歲兒童血中鉛濃度竟高達34ug/dl,而這些受害者中,除了要面對因金屬中毒引起的疼痛、手腳麻痺、貧血、煩躁、記憶力出問題…等影響,還得面對解毒過程的痛苦及醫藥費等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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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消基會為了達到保護消費者的目的,協助受害者進行法律訴訟,代消費者爭取應有的權益,於11日赴台中地院提出團體訴訟,並對呂世明等人求償12億7千4百65萬9698元。